省道(provincial highway)
①省道又称省级干线公路。在省公路网中,具有全省性的政治、经济、国防意义,并经省、市、自治区统一规划确定为省级干线公路。由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、养护和管理。国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、养护和管理。
②省道的编号,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。省道放射线的编号,由省道标识符“s”、放射线标识“1”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,如s120;北南纵线的编号,由省道标识符“s”、北南纵线标识“2”(偶数)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;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,由省道标识符“s”、东西横线标识“3”(奇数)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。